增实因素测定法
一、 混凝土增实因数筒本方法适用于骨料zui大粒径不大于40mm、增实因数大于 1.05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
二、 增实因数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跳桌:应符合路仪《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 2419中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2 台秤:称量20kg,感量20g;
3 圆筒:钢制,内径150±0.2mm,高300±0.2mm,连同提手共重4.3±0.3kg,见下图1-1
u 盖板:钢制,直径146±0.1mm,厚6±0.1mm,连同提手共重830±20g,见图1-1.
u 量尺:刻度误差不大于1%,见图1-2。
三、 混凝土增实因数筒增实因数试验用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应按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1、 当混凝土拌合物配沧州路仪研发生产合比及原材料的表观密度已知时,按下式确定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
Q=0.003×
式中 Q——体积为 3000mL时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kg);
W,C,F,S,G——分别为水、水泥、掺合料、细骨料和粗骨料的质量(kg);
ρw 、ρc 、ρ f 、ρs 、ρ g ——分别为水泥、掺合料、细骨料和粗骨料表观密度(kg/m3)
图1-2 量尺
2、 当混凝土拌合物配合比及原材料的表观密度未知时,应按下述方法确定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沧州路仪先在圆筒内装入质量为 7.5kg的混凝土拌合物,无需振实,将圆筒放在水平平台上,用量筒沿筒壁徐徐注水,并轻轻拍击筒壁,将拌合物中夹持的气泡排出,直至筒内水面与筒口平齐;记录注入圆筒中的水的体积,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应按下式计算:
Q=3000×
式中 Q——体积为 3000mL时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kg);
V——圆筒的容积(mL);
VW——注入圆筒中水的体积(mL);
A——混凝土含气量。
四、 增实因数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圆筒放在台秤上,用圆勺铲取混凝土拌合物,不加任何振动与扰动地装入圆筒,圆筒内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按本标准第三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后秤取;
2、 用不吸水的小尺轻拨拌合物表面,使其大致成为一个水平面,然后将盖板轻放在拌合物上;
3、 将圆筒轻轻移至跳桌台面中央,使跳桌台面以每秒一次的速度连续跳动 15次;
4、 将量尺的横尺置于筒口,使筒壁卡入横尺的凹槽中,滑动有刻度的竖尺,将竖尺的底端插入盖板中心的小筒内,读取混凝土增实因数JC,精确至0.01。
五、 圆筒容积应经常予以校正,校正方法可采用一块能覆盖住圆筒顶面的玻璃板,先称出玻璃板和空桶的质量,沧州路仪然后向圆筒中灌入清水,当水接近上口时,一边不断加水,一边把玻璃板沿筒口徐徐推入盖严,应注意使玻璃板下不带入任何气泡。然后擦净玻璃板面及筒壁外的余水,将圆筒连同玻璃板放在台称上称其质量。两次质量之差(g)即为容量筒的容积(mL)。